自加热食品不依赖电和火,靠自带的发热包加热食品,近年来十分流行。发热包遇水,短时间内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集中释放大量的热,加热食品的同时,会不会给消费者带来烫伤风险呢?万一操作不当,是否有爆炸的可能?
3月10日,由青岛市消保委、青岛市质检院、半岛都市报三方联合打造的大型生活类科普栏目《消费实验室》带来3·15特别节目,通过专业的烫伤实验、加热结束烫伤实验、爆炸实验、理化实验等,对20个批次的自加热食品逐一验证安全性。
30秒包装盒“狂飙”至90°C,
加热过程存烫伤风险!
本次比较实验的样品,由青岛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在青岛市内大型商场、超市以及京东等电商购物平台,按照消费者实际购买程序,共购买20批样品,其中18次来自商场,2批次来自线上商城,涉及品牌包括海底捞、自嗨锅、莫小仙、锋味、杨国福等等。20批次样品中,17批次自加热包装内盒为塑料材质,3批次自加热包装内盒为金属材质。
在烫伤风险实验环节,青岛市质检院工程师孙春鹏利用8通道的TP-700多路数据记录仪,对发热包底部、发热包顶部、发热槽、食材盒底部、外盒顶部、外盒侧边、外盒底部、排气孔共8个点位进行测温。当加热包遇水,8个点位温度急剧攀升,不到30秒已有点位超过90°C。
“在自加热食品加热过程中,加热包中的氧化钙、锌粉等主要成分会和水发生反应并释放大量的热,将发热槽中的水转化成蒸气,从而对食品进行加热,多余的水蒸气则通过排气孔排出。”孙春鹏介绍,记录仪监测数据显示,加热过程中,排气孔水蒸气的最高温度范围在90°C-96°C之间,此时皮肤接触水蒸气存在被烫伤的风险。
此外,20批次样品加热过程中,外盒顶部、外盒侧边、外盒底部三个部位的最高温度范围在81°C-94°C之间,温度较高。青岛市消保委比较试验负责人韩冰提醒,“在自加热食品加热过程中时,应尽量避免接触自加热食品外包装盒,防止发生烫伤!”
加热结束仍“烫人”
这9个批次温度超80°C!
很多自热食品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着加热所需要的时间,时间一到,就意味着加热结束,加热结束是否代表着没有烫伤风险了呢?
在“加热结束烫伤风险实验”环节,对20批次样品加热15分钟后的外盒顶部、外盒侧边、外盒底部以及排气孔温度分别测取。结果显示,部分测试样品仍呈现出较高的温度,如12号样品和14号样品的排气孔温度均>90°C,使用者开盖时可能会出现烫伤风险。1、3、5、8、10、12、19号样品顶盖温度仍>80℃,也存在一定的烫伤风险。
非常规添加沸水实验,
反应剧烈包装盒“爆”开
自加热食品是很方便,但享受美味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使用方法,万一操作失误,比方说,倒成了热水,会发生爆炸吗?本期《消费实验室》特别设置了“非常规添加沸水试验”,测试自加热食品外包装在不当操作下的爆炸风险。
实验人员在20批次自加热食品包装盒内,适量加入100°C的开水,并盖上顶盖。为了更加直观地展示实验后果,此时用提绳将加热包固定在顶盖上,避免接触开水。当顶盖完全盖好、压紧后,松开提绳,加热包落入100°C的开水,大量热气瞬间从气孔喷出,有的样品顶盖被顶起,有的样品则直接被“爆”开,并伴有脆响。
“非常规添加沸水实验”中样品的盖子瞬间被“爆”开
为了看清加热包遇沸水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实验人员准备了两个完全透明的等容量烧杯,一个加入60毫升凉水,一个加入60毫升100°C开水。实验人员将加热包同时放入,开水杯中仿佛“水入油锅”,热气裹着沸水从杯中翻腾而出,并发出“嘶嘶啦啦”的声响,现场令人躲闪不及。
而加热包落入在凉水杯中约十秒才有气泡产生,随后释放热量。15分钟过后,凉水杯中的加热反应趋于平静,而沸水杯中的热反应仍在继续,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肉眼可见,加入热水后,自加热食品的发热包迅速反应膨胀,发热过程比加入冷水更加激烈。”孙春鹏表示,“非常规添加沸水试验”主要目的是为了测试在人为失误加入沸水的情况下的安全风险,“实验表明,在使用自加热食品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加凉水,防止烫伤。”
理化实验“揪”出“隐形风险”
2批次商品总迁移量超标
除了高温烫伤、爆炸之外,还有一些风险是消费者难以察觉到的,比如说,加热时包装盒中的有害物质会不会迁移到食物当中?本期《消费实验室》的“理化实验”环节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等项目也进行了实验。
其中,总迁移量是指从食品接触材料中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品中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数值越高,说明食品接触材料在包装食品时迁移的非挥发物质就越多,这些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容易产生异味,从而影响食品的口味,甚至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如消化不良、局部疼痛、肝系统病变等多种疾病,严重者会导致结石以及重金属中毒。国家标准GB 4806.7-2016中对总迁移量的限量要求为10mg/dm2。
实验结果显示,在10%乙醇、100℃、1h条件下17批次样品总迁移量均符合标准要求;在4%乙酸、100℃、1h条件下,有2批次样品总迁移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莫小仙台式卤肉煲仔饭、自热火锅麻辣牛肉小郡肝(方便火锅);在95%乙醇、回流温度、1h条件下,17批次样品总迁移量均符合标准要求。
总迁移量不合格的2批次商品
引起总迁移量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原料,未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条件,如接触食品的类型、使用温度等;违规使用或过量使用填充辅料和添加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
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等项目实验20批次商品全部合格。
青岛市消保委发消费建议:
1、健康饮食,按需选择。自加热食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在加工过程中为了丰富口感、味道以及储存方便,增加了很多调味料还有食品添加剂,从健康角度来讲,我们还是建议尽可能适度食用。
2、购买正规厂家产品。购买时需注意产品是否标注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使用温度、注意事项等信息以及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3、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使用过程中避免直接接触自加热食品外包装盒以及排气孔,尤其注意不要让低龄儿童自行操作,避免发生误食、烫伤风险。
4、使用完毕后,一定要等加热包完全冷却后,和其他残余物分别放入垃圾袋,以利于环保和安全。
特别说明: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品牌其他型号、批次以及包装盒内食品的质量情况,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比较试验结果做宣传。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dandanxi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