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物”,民间流传最广的恐怕当属朱元璋诛杀徐达的典故,相传明朝开国大将徐达背部生了一个痈疽,郎中嘱咐切忌鸭、鹅肉一类发物,而朱元璋此时却派人给他送过去了一整只烧鹅“慰问”,还嘱咐使者监督徐达吃完,徐达含泪吃完后三天即病发身亡。
其实“发物”只是一个民间的说法,并没有得到现代科学的认同。因此在权威的医学教科书和期刊杂志上均找不到其确切的定义。那么,在中医和西医看来“发物”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中医所谓“发物”,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诱发旧病,加重新病。
在中医认为“发物”是能引起人体阴阳平衡失调,诱发和加重某些疾病之物。凡食性与病性相同者,皆为发物,就是说寒性食物诱发和加重寒证,热性食物能诱发和加重热证,所以皆可认为是发物。关于发物与肿瘤的关系其科学性有待考证,目前尚未发现因“发物”导致肿瘤疾病加重的病例。
一些西医学者归纳的可致病“发物”:
一是动物性食物可含有某些激素成分,如糖皮质激素,若超过生理剂量,可引起皮肤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
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体蛋白易成为过敏源导致过敏性疾病,如蛋、奶、鱼、虾、蟹会引起或加重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三是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白酒、辣椒、葱、姜、蒜易引起炎症扩散,伤口难愈。
认为“发物”会促进病情发展,肿瘤患者应“忌口”之说,这是缺乏科学理论的。肿瘤既非过敏性疾病,又非传统意义上的疮疡肿毒,“发物”不可能引起肿瘤的转移和复发。
人的体质千差万别,如果本身就是过敏体质,一定要找出过敏源,咨询专业医师确定食谱;不同的肿瘤患者吃法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乳腺癌患者激素类食物就要注意,肾癌患者高蛋白的东西就要控制一下。
如果是乳腺癌患者,以下3种“忌口”需注意:
- 控制雌激素的摄入,内分泌治疗期间禁止滥用避孕药物及含雌激素的美容用品。
- 在口服靶向药期间,应避免食用富含CYP3A4(细胞色素P-450,是细胞内的一类膜蛋白)抑制物的食物,比如西柚(葡萄柚)、黑桑葚、石榴、黑莓、杨桃及其果汁等。
- 正在服用他莫昔芬的女应避免使用百忧解、帕罗西汀和左洛复等抗抑郁药。
我是乳腺外科医生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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