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侃网文 讯)2021年5月10日,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张某及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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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宝鸡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平时喜爱阅读网络小说《黑道少年》,受其影响颇深,欲模仿小说中持刀砍人情节。
2020年7月5日8时许,张某从家中乘车到宝鸡市凤翔县(现凤翔区)城关镇某超市购买不锈钢菜刀一把,步行至南大街舒雅宾馆门前时,持菜刀朝路边的被害人高某某头部、颈部等连砍数刀,致高某某当场倒地。
张某又持刀追砍站在旁边的被害人仲某某头部、颈部、肩部数下,仲某某被砍伤后躲避至路旁某店内,张涛紧追砍杀,被该店店主呵斥后逃离现场。
被告人张某拦停并搭乘出租车向其住家方向逃窜。
当车行驶至姚家沟村时,张某因车费等问题与出租司机发生争执,张某让出租司机将车开至旁边小路后,拿出菜刀向出租司机头部挥砍,出租司机弃车逃离,张某追上并再次朝出租司机头面部、颈部、胳膊等处挥砍二三十刀,致出租司机当场死亡。
案发72小时后 警方在一处果园内将张某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张涛将菜刀清洗后掩埋,将衣物扔进化粪池中,逃入深山。
当年7月8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姚家沟村一苹果园废弃房内将被告人张某抓获。
经鉴定,两人死亡,另一被害人仲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虽然被告人张某患精神分裂症,在2020年7月5日杀人案中,鉴定为缓解期,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杀人致2死1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张某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其亲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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