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力度,上海市税务局举办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可视答疑直播活动,帮助纳税人懂政策、易开票、善操作,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申税小微就将直播中的涉税政策要点制作了精选视频,今天向您介绍《数字化电子发票查验及试点纳税人是否领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有关内容。
1. 如何查验数字化电子发票真伪?
答:上海市数字化电子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其中有几个比较方便的鉴别渠道推荐给大家:
1.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都可查询到该网站),输入数字化电子发票的20位号码,即可鉴定,或者您的电脑连接了扫描枪,也可以扫描票面上的二维码进行鉴定。
2.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使用“发票查验”功能进行单张上传查验,或者也可以通过批量上传进行批量查验(批量上传上限500条)。
2. 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
答:本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在这里和大家介绍一下数字化电子发票优点:数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因此数字化电子发票也是会逐步取代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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