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总结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燃烧的基础知识: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

什么叫可燃物质?

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

什么叫助燃物质?

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

什么叫点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体装置附近,严禁明火,如喷枪、火柴、电灯、焊枪、探照灯、手灯、手炉等,必须考虑裂解气或油品管线成为火炬的可能性。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墙的方法实现充分隔离。隔墙一般推荐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墙。

②电源

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

③电火花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④炽热物体

易燃蒸气与燃烧室、干燥器、烤炉、导线管以及蒸气管线接触,常引发易燃蒸气起火。

⑤静电

由于摩擦而在物质表面产生电荷即所谓静电。在湿度比较小的季节或人工加热的情形,静电起火更容易发生。在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保持相对湿度在40%一50%之间,会大大降低产生静电火花的可能性。为了消除静电火花,必须采用电接地、静电释放设施等。所有易燃液体罐、管线和设备,都应该互相连接并接地。

⑥摩擦

许多起火是由机械摩擦引发的,如通风机叶片与保护罩的摩擦,润滑性能很差的轴承,研磨或其他机械过程,都有可能引发起火。对于通风机和其他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并维持在尽可能好的状态。对于摩擦产生大量热的过程,应该和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隔开。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导致燃烧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是必要条件。上述“三要素”同时存在,燃烧能否实现,还要看是否满足数值上的要求。在燃烧过程中,当“三要素”的数值发生改变时,也会使燃烧速度改变甚至停止燃烧。

首先,要燃烧就必须使可燃物与氧达到一定的比例,如果空气中的可燃物数量不足,燃烧就不会发生。如:在室温(20℃)的同样条件下用火柴去点汽油和柴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柴油则不燃,这是因为柴油在室温下蒸气浓度(数量)不足,还没有达到燃烧的浓度。虽有可燃物质,但其挥发的气体或蒸汽量不足够,即使有空气和着火源的接触,也不会发生燃烧。

其次,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必须供给足够的助燃物,否则,燃烧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用玻璃罩罩起来,不使空气进入,短时间内,蜡烛就会熄灭。通过对玻璃罩内气体的分析,发现还含有16%的氧气。这说明,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16%时,就不能发生燃烧。

再次,要发生燃烧,着火源必须有一定的温度和足够的能量,否则燃烧就不能发生。例如,从烟囱冒出来的碳火星,温度约有600℃,已超过了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如果这些火星落在易燃的柴草或刨花上,就能引起燃烧,这说明这种火星所具有的温度和热量能引起这些物质的燃烧;如果这些火星落在大块木料上,就会很快熄灭,不能引起燃烧,这就说明这种火星虽有相当高的温度,但缺乏足够的热量,因此不能引起大块木料的燃烧。

总之,要使可燃物质燃烧,不仅要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且每一个条件都要具有一定的量,并且彼此相互作用,否则就不会发生燃烧。对于正在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的概念

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一种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同时伴有发光、发热激烈的氧化反应。其特征是发光、发热、生成新物质。

铜与稀硝酸反应,虽然属于氧化反应.有新物质生成,但没有产生光和热,不能称它为燃烧;灯泡中灯丝通电后虽发光、发热,但不是氧化反应,也不能称它为燃烧。如金属钠、赤热的铁在氯气中反应等,才能称为燃烧。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的特征参数

(1)燃烧温度

可燃物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部分被火焰辐射散失,而大部分则消耗在加热燃烧上,由于可燃物质所产生的热量是在火焰燃烧区域内析出的,因而火焰温度也就是燃烧温度。

一般来说燃烧温度取决于可燃物质的燃烧速度和燃烧程度。在同样条件下,可燃物质燃烧时,燃烧速度快的比燃烧速度慢的火焰温度高。在同样大小的火焰下,燃烧温度越高,它向周围辐射出的热量就越多,因而使可燃物质发生燃烧的速度就越快。总之,可燃物质的焓值越大,燃烧时温度就越高,燃烧蔓延的速度就越快。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

(2)燃烧速度

a、气体的燃烧速度

气体燃烧无需像固体、液体那样经过熔化、蒸发等过程,所以气体燃烧速率很快。气体的燃烧速率随物质的成分不同而异。单质气体如氢气的燃烧只需受热、氧化等过程;而化合物气体如天然气、乙炔等的燃烧则需要经过受热、分解、氧化等过程。所以,单质气体的燃烧速率要比化合物气体的快。在气体燃烧中,扩散燃烧速率取决于气体扩散速率,而混合燃烧速率则只取决于本身的化学反应速率。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混合燃烧速率高于扩散燃烧速率。

气体的燃烧性能常以火焰传播速率来表征,火焰传播速率有时也称为燃烧速率。燃烧速率是指燃烧表面的火焰沿垂直于表面的方向向未燃烧部分传播的速率。在多数火灾或爆炸情况下,已燃和未燃气体都在运动,燃烧速率和火焰传播速率并不相同。这时的火焰传播速率等于燃烧速率和整体运动速率的和。

管道中气体的燃烧速率与管径有关。当管径小于某个小的量值时,火焰在管中不传播。若管径大于这个小的量值,火焰传播速率随管径的增加而增加,但当管径增加到某个量值时,火焰传播速率便不再增加,此时即为最大燃烧速率。

某些气体在空气中的火焰传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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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液体的燃烧速度

液体燃烧速率取决于液体的蒸发。其燃烧速率有下面两种表示方法:

质量速率

质量速率指每平方米可燃液体表面,每小时烧掉的液体的质量,单位为kg·m-2·h-1。

直线速率

直线速率指每小时烧掉可燃液层的高度,单位为m·h-1。

液体的燃烧过程是先蒸发而后燃烧。易燃液体在常温下蒸气压就很高,因此有火星、灼热物体等靠近时便能着火。之后,火焰会很快沿液体表面蔓延。另一类液体只有在火焰或灼热物体长久作用下,使其表层受强热大量蒸发才会燃烧。故在常温下生产、使用这类液体没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这类液体着火后,火焰在液体表面上蔓延得也很慢。

为了维持液体燃烧,必须向液体传人大量热,使表层液体被加热并蒸发。火焰向液体传热的方式是辐射。故火焰沿液面蔓延的速率决定于液体的初温、热容、蒸发潜热以及火焰的辐射能力。下表列出了几种常见易燃液体的燃烧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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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固体的燃烧速度

固体燃烧速率,一般要小于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不同固体物质的燃烧速率有很大差异。萘及其衍生物、三硫化磷、松香等可燃固体,其燃烧过程是受热熔化、蒸发气化、分解氧化、起火燃烧,一般速率较慢。而另外一些可燃固体,如硝基化合物、含硝化纤维素的制品等,燃烧是分解式的,燃烧剧烈,速度很快。

可燃固体的燃烧速率还取决于燃烧比表面积,即燃烧表面积与体积的比值越大,燃烧速率越大,反之,则燃烧速率越小。

(3)热值

所谓热值,就是单位质量的可燃物质在完全烧尽时所放出的热量。不同的物质燃烧时,放出的热量是不同的,热值大的可燃物质燃烧时放出的热量多。

可燃性固体和可燃性液体的热值以“J/kg”表示,可燃气体(标准状态)的热值以“J/m3”表示。

可燃物质燃烧爆炸时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最高压力及爆炸力等均与物质的热值有关。

物质的热值数据一般是用量热仪在常压下测得的。因为生成的水蒸气全部冷凝成水和不冷凝时,燃烧热效应的差值为水的蒸发潜热,所以热值有高热值和低热值之分。高热值是指单位质量的燃料完全燃烧,生成的水蒸气全部冷凝成水时所放出的热量;而低热值是指生成的水蒸气不冷凝时所放出的热量。

某些可燃气体的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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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过程

燃烧过程

可燃物质的燃烧一般是在气相进行的。由于可燃物质的状态不同,其燃烧过程也不相同。气体最易燃烧,燃烧所需要的热量只用于本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着火点。气体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全部燃尽。

液体在火源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而后氧化分解进行燃烧。与气体燃烧相比,液体燃烧多消耗液体变为蒸气的蒸发热。固体燃烧有两种情况:对于硫、磷等简单物质,受热时首先熔化,而后蒸发为蒸气进行燃烧,无分解过程;对于复合物质,受热时首先分解成其组成部分,生成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蒸气着火燃烧。

固体燃烧有两种情况:对于硫、磷等简单物质,受热时首先熔化,而后蒸发为蒸气进行燃烧,无分解过程;对于复合物质,受热时首先分解成其组成部分,生成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蒸气着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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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燃烧时的温度变化

T初为可燃物开始加热时的温度。最初一段时间,加热的大部分热量用于熔化或分解,可燃物温度上升较缓慢,到T氧(氧化开始温度)时,可燃物开始氧化。由于温度尚低,故氧化速度不快,氧化所产生的热量,还不足以克服系统向外界所放热量,如果此时停止加热,仍不能引起燃烧。如继续加热,则温度上升很快,到T自氧化产生的热量和系统向外界散失的热量相等。若温度再稍升高,超过这种平衡状态,即使停止加热,温度亦能自行上升,到T′自出现火焰而燃烧起来。T自为理论上的自燃点,T′自为开始出现火焰的温度,即通常测得的自燃点。T自到T′自这一段延滞时间称为诱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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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期在安全上有实用价值。在可燃气体存在的车间中使用的防爆照明,当灯罩破裂或密封性丧失时,即使能自动切断电路熄灭,但灼热的灯丝自3000℃冷到室温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爆炸的可能性取决于可燃气体的诱导期。对于诱导期较长的甲烷或汽油蒸气(数秒),普通灯丝不致有危险,但对于诱导期很短的氢(0.01秒)就需要寻求冷却得特别快的特殊材料作灯丝,才能保证安全。

 燃烧的活化能理论

燃烧是化学反应,而分子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必要条件是互相碰撞。但并不是所有碰撞的分子都能发生化学反应,只有少数具有一定能量的分子互相碰撞才会发生反应。这少数分子称为活化分子。活化分子的能量要比分子平均能量超出一定值。这超出分子平均能量的定值称为活化能。活化分子碰撞发生化学反应,故称为有效碰撞。

当明火接触可燃物质时,部分分子获得能量成为活化分子,有效碰撞次数增加而发生燃烧反应。例如,氧原子与氢反应的活化能为25.10kJ•mol-1,在27℃、0.1MPa时,有效碰撞仅为碰撞总数的十万分之一,不会引发燃烧反应。而当明火接触时,活化分子增多,有效碰撞次数大大增加而发生燃烧反应。

燃烧的过氧化物理论

在燃烧反应中,氧首先在热能作用下被活化而形成过氧键—O—O—,可燃物质与过氧键加和成为过氧化物。过氧化物不稳定,在受热、撞击、摩擦等条件下,容易分解甚至燃烧或爆炸。过氧化物是强氧化剂,不仅能氧化可形成过氧化物的物质,也能氧化其他较难氧化的物质。如氢和氧的燃烧反应,首先生成过氧化氢,而后过氧化氢与氢反应生成水。反应式如下:

H2+O2→H2O2 H2O2+H2→2H2O

有机过氧化物可视为过氧化氢的衍生物,即过氧化氢H—O—O—H中的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烷基所取代。所以过氧化物是可燃物质被氧化的最初产物,是不稳定的化合物,极易燃烧或爆炸。如蒸馏乙醚的残渣中常由于形成过氧乙醚而引起自燃或爆炸。

燃烧的连锁反应理论

在燃烧反应中,气体分子间互相作用,往往不是两个分子直接反应生成最后产物,而是活性分子自由基与分子间的作用。活性分子自由基与另一个分子作用产生新的自由基,新自由基又迅速参加反应,如此延续下去形成一系列连锁反应。连锁反应通常分为直链反应和支链反应两种类型。

直链反应的特点是,自由基与价饱和的分子反应时活化能很低,反应后仅生成一个新的自由基。氯和氢的反应是典型的直链反应。在氯和氢的反应中,只要引入一个光子,便能生成上万个氯化氢分子,这正是由于连锁反应的结果。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燃烧类型

由于可燃物质存在的状态不同,可分为均一系燃烧和非均一系燃烧。均一系燃烧指的是燃烧反应在同一相中进行,如氢气在氧气中燃烧。与其相反的燃烧反应在两相间即是非均一系燃烧,如石油、木材和塑料等液体和固体的燃烧。

可燃性气体的燃烧有混合燃烧和扩散燃烧之分。可燃性气体预先同空气(或氧气)混合,而后进行的燃烧即为混合燃烧。若可燃性气体与周围空气一边混合一边燃烧,则称为扩散燃烧,如可燃性气体自管中喷出在管口发生的燃烧,即为扩散燃烧。混合燃烧反应迅速,火焰传播速度也快,化学爆炸即属于这种形式。在扩散燃烧中,由于氧进入反应带只是部分参与反应,所以常产生不完全燃烧的碳黑。

可燃液体的燃烧有蒸发燃烧和分解燃烧之分。液体蒸发产生的蒸气进行燃烧叫蒸发燃烧。难挥发可燃液体的燃烧是受热后分解产生的可燃性气体进行燃烧,故称为分解燃烧。液体的蒸发燃烧和分解燃烧的机理和气体燃烧是相同的。

可燃固体燃烧,如木材和煤的燃烧,是由分解产生的可燃气体的燃烧,因此属于分解燃烧。像硫磺和萘这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是先熔融蒸发而后进行燃烧。因此可看作蒸发燃烧。固体燃烧一般有火焰产生,故又称火焰型燃烧。当可燃固体燃烧到最后,分解不出可燃气体时,就剩下炭,此时没有可见火焰,燃烧转为表面燃烧或叫均热型燃烧。金属的燃烧也是一种表面燃烧。此外根据燃烧的起因和剧烈程度的不同,又有闪燃、着火以及自燃的区别。

根据燃烧的起因不同,燃烧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三类。

(1)闪燃与闪点

可燃液体的蒸气(包括可升华固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到明火而引起瞬间(延续时间少于5s)燃烧,称为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闪燃往往是着火先兆,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火灾危险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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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称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为易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为可燃液体。

液体根据闪点分类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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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液体之所以会发生一闪即灭的闪燃现象,是因为它在闪点的温度下蒸发速度较慢,所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短时间的燃烧,来不及提供足够的蒸气补充维护稳定的燃烧。

除了可燃液体外,某些能蒸发出蒸气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其表面上所产生的蒸气可以达到一定的浓度,与空气混合而成为可燃气体混合物,若与明火接触,也能出现闪燃现象。

(2)着火与燃烧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的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与火源接触即行着火,移去火源后仍能持续燃烧达5min以上,这种现象称为点燃。点燃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如木材的着火点为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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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液体的闪点与燃点的区别:在燃点时燃烧的不仅是蒸气,而是液体(即液体已达到燃烧的温度,可提供保持稳定燃烧的蒸气)。在闪点时移去火源后闪燃即熄灭,而在燃点时则能继续燃烧。

控制可燃物质的温度在燃点以下是预防发生火灾的措施之一。在火场上,如果有两种燃点不同的物质处在相同的条件下,受到火源作用时,燃点低的物质首先着火。用冷却法灭火,其原理就是将燃烧物质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使燃烧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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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燃和自燃点

自燃:可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燃烧的现象。

自燃点: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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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现象可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种。

a、受热自燃。可燃物质虽然未与明火接触,但在外部热源的作用下使温度达到其自燃点而发生着火燃烧的现象称作受热自燃。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由于可燃物靠近高温设备管道,加热或烘烤过度,或者可燃物料泄漏到未保温的高温设备管道等原因,均可导致可燃物自燃着火。

b、本身自燃。某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质内部所发生的化学或生化的过程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适当的条件下会逐渐积聚,使物质温度上升,达到自燃点而燃烧。这种现象称为本身自燃或自热燃烧。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质有植物油、油脂类、煤、硫化铁等其它化学物质。

影响自燃点的因素有压力、组分、催化剂、可燃物质的化学结构等。一般来说,压力越高,自燃点越低;活性催化剂能降低物质的自燃点;混合气体中氧浓度增高,将使自燃点降低;各种固体粉碎的越细,自燃点也越低;饱和碳氢化合物的自燃点高于其相应的不饱和化合物的自燃点;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的自燃点高于含有同数碳原子脂肪族碳氢化合物的自燃点,正位结构物质的自燃点低于异构物质的自燃点。

物质的燃点、自燃点和闪点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约高1~5℃,而闪点愈低,二者的差距愈小。苯、二硫化碳、丙酮等的闪点都低于0℃。在开口的容器中作实验时,很难区别出它们的闪点与着火。可燃液体中闪点在100℃以上者,燃点与闪点的差数可达30℃或更高。

由于易燃液体的燃点与闪点很接近,所以在估计这类液体有火灾危险性时,只考虑闪点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液体燃料的密度越小,闪点越低,而自燃点越高;液体燃料的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

几种液体燃料的自燃点和闪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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