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1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源)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安沙行政执法队检查至万家丽北路某在建工地出口时,停放在门口的一辆外观普通的面包车引起了执法队员的注意。
在这台车辆的旁边还停放着一台挖机。执法人员走近后发现,原来面包车正在为一旁的挖机加注柴油,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在对面包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当事人顿时慌了神,并为其行为进行狡辩。随后,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仔细搜检,在车厢内发现一个白色油桶,里面装有300升柴油。
按照有关规定,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范某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面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范某犯了难,在车内翻找了半天也拿不出许可证。
看到瞒不下去了,当事人范某只好老实交代。当天,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他转运300升柴油运输至万家丽北路某工地出口,“我想着面包车也不会引起别人注意,没有证件也没关系,所以就直接上路了。”范某承认。
当事人范某的行为已涉嫌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车辆依法予以暂扣,并将柴油抽样样品送去进行闪点检测。经检测,范某车上装载的柴油闪点为60℃,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第三类:易燃液体。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对于该车涉嫌非法改装等行为,县行政执法局将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有资格进行。否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颠簸、碰撞都极易引燃,甚至引爆。”执法人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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