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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与管理学-什么是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的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部,或者叫做安全科、安监部等部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安全生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这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安全岗位的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骄傲的说是“奉旨行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为了保证安全人员能有坚强有力的后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还有一个机构,叫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这个机构还要形成框图,上墙。但是安全生产法并没有相关“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这个说法,只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安全管理机构显然不是一回事。
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第五章,“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这一条也说明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就是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那么,什么是组织?组织( organization)是对人员的一种精心的安排,以实现某些特定的目的。安全生产组织就是对某些人员进行精心安排,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的的“一个团队”。首先目的是明确的,就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其次是由一些人组成,独自一个人构不成安全生产组织,组织本身就是借助人员来完成工作的。最后,所有的组织都发展出一些精细的结构,以便其中的人员能够从事他们的工作。组织的结构也许是开放的或灵活的,但组织成员工作关系都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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