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6日周日收到从“京东(***)”购买的一张床,这张床的质量不好,而且晃晃悠悠,根本没法用。床是“京东物流”配送的。
发现问题后,随即于2023年08月07日上午在线申请来售后,要求“退货”。
“京东”的系统提示,当天下午13点到15点,安排“京东”物流免费上门取货。京东系统提示:“您的京享值大于6,000分,可免费享受每月3次上门取件服务。本月您已使用0次,剩余3次”。
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了。可是,没想到,下午却收到了京东的短信:“【京东】您的服务单****0212已审核通过,请您将全套商品发往湖南岳阳市临湘市羊楼司镇湖南省临湘市羊楼司镇竹艺城产业园8栋,收货人**(注,隐去姓名),电话1862751****,邮编414300,并在 3.cn/b-11S83 中填写快递信息。查看售后进度,可微信关注“京东售后”,也可点击 3.cn/b-11S83 或在APP中通过“我的-退换/售后“进行查看。”
“京东”把本来的“京东上门取件”,改成了“买家自行联系快递退货”。“京东”的这个变更,平添了买家的麻烦,也违背了“京东”作为平台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于是,就此事电话联系“京东客服”希望处理,把短信通知的“买家自行联系快递退货”,恢复成之前“京东系统”所确认的“京东物流”免费上门取货,以履行“您的京享值大于6,000分,可免费享受每月3次上门取件服务。本月您已使用0次,剩余3次”。
向“京东客服”反映问题后,当天接到了“京东纠纷专员”的回复电话,说,买家只能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能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理由退货。
错愕!!!明明是“京东”产品的质量有问题,怎么就必须得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退货的根据呢?
有问题。看来,不光是产品质量有问题,“京东纠纷专员”的只能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法明显也是有问题的。
从2023年8月7日到27日20天过去了。买家退货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期间,买家电话联系“京东客服”了十几次,“京东客服”说他们的系统默认,“纠纷专员”会在每次联系后24小时内回复电话。可是,实际上“京东纠纷专员”也就回复了一次或两次。看来,京东的客服系统也该升级,否则,根本无法保证“京东客服”所承诺的24小时内回复买家的投诉电话。
另外,鉴于京东的“纠纷专员”错误地要求买家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依据退货,为此,买家多次要求更换该“纠纷专员”,可是,“京东客服”也没有更换。为什么呢?
“京东”就是这样处理有质量问题商品的吗?“京东”就是这样处理买家投诉的吗?
作为“京东”的客户,对“京东”的服务感到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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