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玩游戏
一单能赚好几百元!
听到这里有不少人心动了
然而,世界上真有这么好赚的钱?
近日,厦门市海沧法院
发布一起以“游戏陪玩”为名的诈骗案
三人合谋诱骗多人充值2个月进账7万多
2021年7月
小林 和小展
(均为化名)合谋
计划通过冒充某陪玩软件中
需要陪玩服务的玩家和官方客服
编造开通游戏陪玩服务或解封账户
需要缴纳“保证金”等理由
诱骗那些想通过陪玩赚钱的被害人
向指定的游戏平台账户充值钱款
2个月后
小林、小展又喊来小朱 一起骗人
由小林、小朱负责冒充
需要陪玩服务的“玩家”
诱导被害人添加QQ好友聊天
然后再以陪玩服务下单失败为由
骗被害人添加“客服”进行处理
此时
由小展冒充的“客服”出场
诱骗被害人向游戏平台账户充值
经查证
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28日
被告人小林、小展及小朱
诱骗多位被害人
向指定的游戏平台账户充值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林、小展、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信息网络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以被告人小林、小展、小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提醒:识骗反诈做到“五个不”
近年来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系侵财案件中的主流案件
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国对该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以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构成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旦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同时须退赔被害人,并承担高额罚金。
本案被告人
系以游戏玩家作为诈骗对象
利用被害人在网络游戏虚拟世界中
容易麻痹大意逐步实施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要时刻保持警惕,涉及向陌生人提供的包括银行账户、电子钱包、游戏账号等任何财产性账户转账或充值,应及时止步,坚决做到不轻信陌生人、不下载陌生软件、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给陌生人 ,提高识骗反诈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转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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