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从“三有”名录删除后可任意捕杀?专家:依然是保护对象

野猪或将失去“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这道“护身符”,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可以任意捕杀?专家认为,只能是计划性捕猎,实际上野猪依然是保护对象,无论是民间捕猎还是食用野猪肉都不会被允许。

12月12日,澎湃新闻(***)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意见稿称,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人猪冲突20年:14省开始治理野猪危害

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之后,许多地方老百姓即使遇到野猪破坏庄稼,甚至伤人的恶性事件也只能选择驱赶,不能随意捕杀。

这样的的尴尬局面是否会因这次拟将野猪剔出“三有”名录而打破?

近期,全国许多地方野猪泛滥成灾,地方组织民间捕猎队计划性捕杀野猪的消息不断登上热搜,人(野)猪冲突问题受到空前关注。

据媒体报道,江苏的野猪不仅走近了景区,还闯入了校园,贵州野猪上街进了服装店。在四川,野猪不仅损毁大量的庄稼,不时还有野猪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消息传出。野猪已成为国内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造成野猪泛滥主要两大原因,首先是1996年,我国《枪支管理法》实施以后,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收缴了社会上的猎枪,非法猎杀野猪的情况极少发生。其次是野猪繁殖速度较快,一年一般产两窝,一窝5只到10只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动物数量不多,野猪的天敌少,野猪的种群数量比其他野生动物恢复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来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已做不到,所以野猪在局部地区就泛滥成灾了。

野猪被排除在“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意见稿发布之前,国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河北、广东、陕西、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宁夏等14个省(区)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并将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并将纳入“平安中国”考核范围。四川通江、江油等地成立了民间捕猎队,开始对野猪有计划地进行捕猎。

专家学者:为持续性调控扫清法律障碍

这次国家林草局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删除了野猪,成都律师郭刚认为,这是对将来持续性的野猪种群数量调控扫清法律障碍。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告诉澎湃新闻,他也认为,随着近些年生态环境的改善,很多野生动物数量种群实现自然恢复之后,类似这样的调控还会有。

孙全辉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说明生态环境保护的确是有了很好的成效,野猪只是恢复最快的物种之一。他说,1949年的时候,全国野猪大概在200多万头,但当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一直到1989年,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这个过程中野猪数量锐减,同时,人类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开发和利用也一直没有停止,不少地方的野猪实际上已经局部灭绝。

孙全辉说,现在看似一些地方人和野猪的冲突比较明显,但是中国这么大,各个地方情况不不一样,可能有的地方泛滥,有的地方还没有到很严重的地步,不能“一刀切”。他说,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到50年、甚至100年之前,可能现在的野猪数量并不算多。现在看似它们经常进入人类领地,实际上,这些地方可能本来就是它们以前生活的地方,人去了,数量减少了,现在种群数量恢复了之后又回来了。

他说,一个野生动物种群,不是多了就一定要捕杀,主要是看它的种群数量是否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如果超过载量,可能导致病菌蔓延、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这种情况下,人工干预本身就是一种保护。

但这种干预要建立在科学基础上,首先要看它野外的性比、繁殖率、死亡率等等,有了这些基础信息才能制定最有效的管理措施。从生态系统作用来看,让自然界发挥调节作用是最好的,只是这个过程非常缓慢。

孙全辉说,即使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民间也不会被允许自由捕猎野猪的。特别是非法盗猎还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合法狩猎,野生物保护的挑战会更加严峻。可能在未来几十年、上百年后,我们的野生动物种群足够大了才会开放。

其他一些国家虽然可以狩猎,但国情不一样。比如美国,他们国土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人口密度却很小。因此一些保护区每年可以有一部分狩猎经济收益,这些收益也是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而且,也是在经过多年的野生动物种群监测,每年自然增长多少,死亡多少,收获多少不会影响野生动物的自然增长基础上,计划性捕猎。

人类病菌多与动物有关

目前,“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名录是将野猪删除还只是一个意见稿,还未最终确定。 即使最终通过也还会涉及到一些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比如:如果对野猪种群计划性捕猎,那么谁来执行,如何执行,捕杀之后的野猪如何处理都需要更明确的规定。

孙全辉认为,猎杀之后的野生动物应该禁止食用。目前,科学界公认的野生动物携带了大量人类未知的病菌、病毒、微生,75%的新发传染病都来自动物,包括野生动物家养牲畜,野生动物和人类,但是从生态系统上来看都有一个保护机制,正常情况下,它们的病毒不会跨界传播给人。因为它们有自己的栖息地、活动空间。

他说,过去几十年、上百来看,动物传染人的病菌越来越多,很大程度上也是人打破了这种边界。比如:抓捕、食用、利用、运输野生动物的过程中,造成了跨界传播,最后在人类社会中扩散蔓延,这样的趋势和风险是不断加大的。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去吃一次蝙蝠、果子狸、野猪就会发生这样跨界传播,通常需要一个载体,通过一个物种之后再经过变异再传播给人类,病毒比人类古老,它们的生存策略就是不断变异,找到新的宿主。因此,人类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己,它们的生存环境就是我们的生存环境。

四川农业大学朱砺说,在西南地区大山里长大的人,1970年代之前出生的应该都吃过野猪肉,但是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进食的风险还很高。他说,家养的,对其环境进行了控制,品质相对有保证,比如:寄生虫、病菌、瘟疫的感染机会肯定更低,而野外长大的野猪不敢保证。现在已经明确,野猪可以传播非洲猪瘟。他说,上次就是西班牙的野猪将非洲猪瘟传到了周边几个国家。因此,他认为,还应该根除一些人认为野味就是好东西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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