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直接放快递柜或寄放快递点
不打电话不上门 这样送快递合适吗?
你的快递到了吗?快递员给你打电话了吗?现在,收取快递成为不少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烦恼也因此产生。近日,记者在采访中,有不少市民反映快递员没打招呼就将自己的快递放在了快递柜或者代收点,结果造成另付存放费,甚至买的新鲜菜品因为耽误收取而过期。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5月1日,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便捷代收引发不便
家住东岗的宋女士上班在安宁,喜欢网购的她快递地址一般都会写在家那里。
2月20日,在家中午休的宋女士习惯性地查看包裹信息,结果发现自己的一个包裹早在当日上午就已经被签收了。“但我根本没收到东西啊。”仔细查看后她发现,该包裹的签收地点是自家小区对面的快递代收点,这让她感到非常气愤。“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把我的快递放在快递代收点了,我明明在家,快递员连个电话也不给我打,就私自把快递放那儿了,如果不看手机我都不知道快递已经到了。”
无独有偶,住在碧桂园的范先生近日也因为快递“被签收”而烦恼。过春节的时候,他在网上买了很多东西,但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实用,于是跟店家商量退货。可是由于快递已经发出,所以只能通过拒收来返还货物。但让范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快递最终还是“已签收”了。
范先生说他当时在上班,并没有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晚上回家才看到一条短信,快递已经被签收。“要不是看短信,根本不知道快递已经到了。现在没办法,只能从代收点拿回来,再寄回去,非常麻烦。”
造成损失维权困难
快递被直接放在快递箱、代收点,除了麻烦、无法拒收外,货物安全也是不少人担心的问题。“我当时在网上买了一个电子产品,就想着快递员打电话后,我能亲自开箱验货。但快递员未提前通知就放在了快递柜,结果我发现包装盒是破损的。后续再投诉什么的,真的很耗时间,如果提前说一声,不就没那么多事了吗?”家住安宁实创现代城的王女士说。
在城关区一家私企上班的张先生说:“前几天我差点错过一个包裹,快递员只是发了条短信。这是合作单位发的重要文件,万一丢失了,谁来负责?快递员不打招呼就把快件放到代收点,会给收件人造成困扰。”
除了取件延误,有的市民在网上购买的新鲜蔬菜因为没有被及时取走,导致了菜品过期。住在龚家湾附近的王先生,在网上买了新鲜水果和蔬菜,当时快递员没有给他打电话,只是放到了代收点。王先生查看快递时,才发现快递已经在三天前就显示“已签收”。等他赶到代收点,买的东西早已变质。
“我的快递里有珠宝首饰,价值2.7万余元。现在快递说没就没了,我该找谁赔偿呢?”在红古区上班的李女士就因为快递丢失心烦。家人从城关区给她邮寄了物品,可是过去十多天了,一直没有收到。她上网查看时却发现快递早就被“签收”了,但是快递员根本没有给她打电话或者发信息。
当她联系快递员时,对方表示放在单位门房那里了,可是李女士去找时,快递已经没有了。李女士不明白为什么快递员电话都不打,就直接放在门卫,导致快递丢失,给她造成财产损失。
快递小哥有话说:
一天送上百个快递挨个打电话不现实
在采访中,几位快递小哥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他们每天要送上百件快递,还要按照规定时间送完这个区域的快递后,赶到下一个点。要是一一联系、挨家挨户上门送件,根本来不及,因此宁愿把快递放到代收点让客户自己来取。
“现在很多小区都设有门禁,外人进不去,也没有地方停车,只能等客户自己出来拿快递。经常还会碰到客户不在家、电话关机的情况,往往要等很久。大多数快递员现在都直接将快递放到快递柜或者寄存点,能省去很多时间。”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春节过后,快递较为火爆,现在所有的快递公司都在加班加点地送货。快递多的时候,电话无法联系上收件人时,就会直接将快递货物放到附近的智能快递柜或快递代收点,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快递收件人,让他们自己来取。
另一位快递员则告诉记者,他会先和收件人联系,如果对方一直不接电话,或者电话里明确表示不让放到快递柜或者代收点,他会跟客户约定时间,看第二天送快递时再重新跟收件方联系,让他们亲自取走快递。这样的话,不会出现快递收不到的情况,自己也不用承担责任。
大多数快递员在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生鲜、贵重物品或明确标注电话联系的货物外,都会自动放入代收点,然后代收点会有短信通知收件人取件。
针对快递员不打电话,就将快递投放代收点这一情况,也激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对快递是否“送货上门”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有些人极力反对快递寄存,一定要让快递员将快递送至自己手上,也有些人因为收件不方便,同意将快递送至家门口、驿站或者其他代收点。
网友观点
网友“小悠悠”:每行每业都有自己的苦衷,我相信快递员也希望各位能早点收到快递。毕竟每个人都是买家也都是服务者,希望大家换位思考,风雨中快递小哥还在送快递,还要承受责骂。
网友“浮沉往事”:收到快递代收点的短信,下楼拿快递,想说送快递的师傅也真心不容易,能自取就自取吧。
网友“行走在山上”:小区附近有代收点的确很方便,人经常不在家,没有人收货,有代收点帮忙收着,自己有空时再去取,挺方便的。但希望快递员遇到一些特殊件的时候,能够与收件人联系下,再决定放在哪比较合适。
网友“疏之影”:我觉得快递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可以接受,也可以理解,毕竟人家还有那么多快件要送,但是一定要打电话提前告知。
律师观点
新规:快递直接放入代收点属违约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璐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服务企业在投递快递时,应当按照约定将快递投递至约定的收件地址及收件人,收件人有权当面对快递进行验收。在收件人未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递的,快递员擅自将快递投入智能快递柜或者代收点的行为将构成违约。
如遇快递丢失 谁来担责?
律师贾璐说,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因此,在快递员未经过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递存放至代收点及智能快递柜导致快递丢失、毁损的,对保价快件,按照保价规则进行赔偿,未保价快件,收件人可以按照民事法律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若经过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快递存放在代收点的,快递毁损、灭失的责任应由作为保管人的代收点承担,但如果免费代收点对于快递丢失、毁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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