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0日20时46分,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头山中队接到报案称:“在龙头山镇沙坝村昭巧二级线欧家老包社路口有人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已经逃离现场,人受伤严重!”。
接警后龙头山中队长田雄带领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受伤人员及肇事车辆均不在场,地上只有零星的两块小碎片,散落的零食、可乐、竹签子,以及呕吐物和车辆的刹车制动印。
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物品对事故现场周边的超市及杂货店进行了调查走访,在小河口的一家超市里,超市老板告诉民警,散落在事故现场的竹签子像是她之前给在超市购物的几名男子的,通过进一步的侦查,民警发现有四名青年男子一起进入此超市购买了可乐、香烟、冰冻鸡柳、香肠、鸡腿、豆腐等东西,这与现场遗留的可乐、豆腐、竹签子很吻合,通过侦查,民警分析此四人很有可能是方圆五公里内居住的人,随即民警连夜根据线索在事故现场方圆五公里内进行了调查。
2月11日17时,民警获悉3条重要线索,发现沙坝村月亮田的潘某某等四人有较大嫌疑。18时许,民警到达潘某某家里,潘某某承认了2月10日晚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的事实。
经过22个小时的努力,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侦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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