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诞生以后,许多国家的不少城市也在对车辆的管理进行探索。例如,法国巴黎曾在1893年8月14日就颁发《巴黎警察条例》,规定所有车辆要在车身左侧显眼处挂上印有车主姓名、住址以及登记号码的金属牌照,但这项制度并没有得到实施。在德国,虽然1886年就诞生了第一辆汽车“奔驰1号”,但也没有正式的牌照。后来,警察部门规定汽车必须挂上写有车主信息的牌照,可这些由车主自行设计的牌照五花八门,材质、大小、形状、颜色及悬挂位置等缺乏统一规定,根本无法进行规范管理。
1901年,德国柏林一位名叫鲁道夫的“IA1”牌照给柏林的交通管理者带来了灵感。鲁道夫的车辆牌照悬挂位置极其醒目,字母与数字的组合简单明了,标识性强,根据他的方法,有关部门创造出了一种以简要的字母和数字组合为标识的汽车牌照,在全市推广发放,这种牌照让每一辆车都能够纳入系统管理,取得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
1901年,汽车传入我国。
1902年1月30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批准了第一张特别临时执照。1912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设置了 001-500号车牌,黑底白字设计,采用顺序式发放,其中001号车牌由一位丹麦医生获得,后来,这张001号车牌被房地产大王周湘云的弟弟周纯卿从丹麦医生那儿连同汽车买了过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短暂使用过一种过渡车牌,标识为:★+上牌地名称+4位登记号码。从1951年起,新式汽车号牌标识改为:省 市区编号+★+5位登记号码。从1964年起,标识又改为:2位省市区编号+分隔符“-”+5位登记号码。
目前,我国所使用的“07式”民用汽车牌照是由“92式”升级而来的,标识由“车牌号省的简称+各地级市字母代码+5位车牌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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