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市民朋友们:
为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优美人居环境,倡议文明养犬。
一、不养、慎养犬只,不遗弃犬只,规范养犬行为;
二、不投喂流浪犬;
三、饲养犬只应当尽到看护职责;
四、主动为犬只免疫并在公安机关登记;
五、只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不在市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六、养犬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七、不在公共场所、区域圈养、栓养、散养犬只;
八、不携犬进入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携犬乘坐电梯的,怀抱犬只或犬戴嘴套,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
十、携犬外出犬束犬链或怀抱犬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十一、不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司驾人员同意;
十二、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立即清除,犬只不在公共楼道内便溺;
十三、约束犬只狂吠扰民,对于吠叫的犬只佩带嘴套约束;
十四、服从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养犬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遵守其他养犬有关规定。
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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