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清晨
文昌市公安局冯家海岸派出所
接到热心群众求助
称其家中“闯入”了一只小猫头鹰
体型较小,疑似受伤
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辨认,小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羽毛尚未丰满,而且是刚开始学习飞行的幼年猫头鹰。当民警走近时,它没有飞走,只是瞪着眼睛警惕地四处张望,“萌”态十足。
随后,民警对“小家伙”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它右部翅膀有折伤,暂无法飞行。民警将猫头鹰移交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会文分站进行救助保护,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群众: 猫头鹰是夜行性鸟类,也是捕食鼠类的重要益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猫头鹰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若在野外见到需救助的猫头鹰,切不可自行救助、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综合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dandanxi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