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之所以能引起争议,不是因为猫之简单,而是因为画之复杂,是因为笼统而论的“艺术价值”可大可小。图为一位艺术家,把猫咪的照片嵌入名画中的作品。 (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1月14日《南方周末》)
艺术中的最伟大者,能让我们即便知道明天人类就会毁灭,只要在今夜想起它们的存在,这上万年的文明史便不算满盘皆输
近来,这样一个辩题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在一间注定要毁于火灾的房间里,有一幅画和一只猫,若二者只能救其一,该如何取舍?关于诸价值之间的取舍问题,本质上可分析为两个问题,其一是对诸价值的意义的理解与体验,其二关涉诸价值相互冲突之时的优先权判断。本文不打算为这个辩题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因为既然是辩题,就一定有某些狡猾的模糊,好让双方都有理。另外,诸价值如何取舍的问题属于道德哲学,一言难尽,因此本文专注于澄清二者分别的价值属性。
一只猫的死亡的痛苦是肉身的、一时的、确定无疑的,而画作被毁的价值损失则是精神的、长久的、不那么确定。猫的死亡是一个非常确定且有限的事件:首先,肉身“疼痛”这个感觉报告既无所谓对错也无法怀疑,关于肉身疼痛我们无法再说出什么。其次,猫与人不同,猫的死不会引起其他猫出于“对暴死的恐惧”引发的猫族政治问题,而一个人的无辜枉死却会。因此,假如我们弃猫保画,整个事件中的痛苦就等同于这一只猫的肉身痛苦。猫的那方面,能说的只有这么多了。
因此可知,该问题之所以能引起争议,不是因为猫之简单,而是因为画之复杂,是因为笼统而论的“艺术价值”可大可小。“艺术”在当今指涉之物,早已不具备莎士比亚或巴赫那样的崇高地位。今人常指责某些作品“不是艺术”,也自然会对笼统言之的“艺术品”的价值心生怀疑。当今的艺术哲学和美学中已经几乎没有学者会天真地把“艺术”或“美”当作坚固的范畴来讨论,从语言分析的角度说,二者都包含了太多毫不相干的方面,这些大词都可被替换成更准确、具体的小词。人类围绕“艺术”这个词编织出的话语迷宫如此复杂,而猫咪何辜?却被狡猾的出题人搬上天平,当作称量艺术质量的秤砣了。
有人认为,不惜杀死一只猫也要救出画作的思想,暴露了人们对“真迹”的崇拜;若把论题改为赝品与猫的取舍,大多数人都会去救猫的。只要制作赝品的技术高超,画作的真假就不会影响观看者的体验,只关乎物件的历史;所以真迹也不值得救,只要有赝品留存于世就行了。然而对真迹的体验真的无异于复制品吗?对历史中的意义的体验,真的能被区分于审美体验吗?真迹与复制品的区别,在于真迹中展示的是创作者的世界,而复制品只关乎一个物件;真迹中的思想与情感是生发流露的,而复制品中的“思想”和“情感”是被精致地伪造的。因此,真迹其实是从活生生的生活中脱落的,它以特殊的形式展示着那个它赖以脱胎而出的生命和世界,穿越时空把观看者关联到创作者的世界中;而赝品只有被误当作真迹时,才能替代它完成这一功能。
然而若只是片面地强调艺术的历史性,就可能陷入另一误区。很多人以为艺术的价值都是被历史构建的,说得更露骨些:艺术就是意识形态。在这样的前提下,支持救猫者认为救画者自欺地屈服于“历史的暴政”,支持救画者认为救猫者的“历史虚无主义”会毁掉我们的价值体系。然而这一前提本身不对。艺术品是古人的遗物,却是一种特殊的遗物;它诞生在历史中,受具体情境激发而出,却必须具备某些超越一时一地的品质。艺术不仅是曾在之物,更证明了人性的普遍可能性;人性的奇迹只要发生过一次,就可能再度降临,人类就能凭着它活下去。它把可能性的光明照进现实,“我藉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艺术中的最伟大者,能让我们即便知道明天人类就会毁灭,只要在今夜想起它们的存在,这上万年的文明史便不算满盘皆输。
如果遇到这样的作品,我定会把它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愿为之赴汤蹈火的。可是今天被陈列于各种“艺术馆”的展品里,够得上如此高标准的作品,又究竟有几件呢?世间上悲哀的事情,不是爱猫如命的“猫奴”们宁可舍弃艺术去救猫,而是我这样言必称莎士比亚且从不养宠物的人,也要在做抉择之前问一问,究竟是什么“艺术”?
(作者系哲学博士)
巫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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