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中午,大厅走来一位带着小孩的妇女前来办理修改电子银行手机号码。客户出示了身份证,产品销售经理通过身份识别仪当场进行了身份证核查,系统提示核查一致。在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时,却发现本人实际年龄与身份证上的年龄差别很大,但照片显示确实是客户本人。柜员立即提高了警惕,并再次通过员工渠道下方小工具批量核查维护,手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系统提示身份证号码存在,但照片不一致(照片也不显示)。经再三询问,客户神情有点慌张,露出破绽,只能主动告知当时进厂务工时由于年纪较大工厂不招,结果拿其亲戚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办理了她自己头像的身份证(自己1964年生,亲戚1976年生)。柜员马上意识到该账户属于非实名制开户,告知了客户并要求客户必须马上销户。客户一听来气了,称为什么要销户,还说工资打不进就找柜员算账,大不了不换手机号码了。柜员耐心地向客户做好解释,把非实名制管理规定告知客户,但是其态度强硬,经过反复劝说,再加上一边等候的客户都在帮忙给客户解释,客户终于配合将该账户销户。
在给客户办理业务时,如对其本人及身份证存在疑义,且1019身份核实一致,还可以到员工渠道下方小工具里的批量核查维护,手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实,照片显示比较真实,如果是非实名制照片不会显示出来,只提示身份证号码存在,照片不一致。
非实名制开户,严重违背了建行开立个人账户的相关规定,极易将建行牵扯到诈骗等案件纠纷当中。可以说冒名开户无处不在,不管是有意诈骗还是无意诈骗,还是其他非诈骗用途,不管是业务高峰期还是低峰期,业务在忙,也不能松懈,我们建行柜员都要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及时识破并拒绝此类客户的要求,有效地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防范潜在的风险,树立严格管理、服务优质的良好社会形象。(袁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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