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10时,沈阳公安交警在南京街北七马路开展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始10分钟左右,就有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分别因为未礼让行人被执勤交警查处。从北七马路右转至南京北街的出租车司机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被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不到5分钟后,一位女司机从北七马路驶出左转至南京街,同样因为没有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被执勤交警拦停。“我知道要礼让行人,但是刚开车上路,没反应过来。”女司机的车后还贴着“女新手”的贴纸,被交警拦停以后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应该记3分并处以200元罚款,但是你认识到错误了,这次就以教育警告为主,希望你下次注意。”交警对女司机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张永峰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论是否有信号灯,只要看到斑马线就要减速慢行,见到行人要停车礼让。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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