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但对于遂溪县江洪镇村民肖先生一家来说,却遇到烦心事。他在用混凝土倒桩时,发现8天过去了,水泥混凝土竟然不凝固,怀疑所用的水泥质量有问题,可找到水泥厂家讨说法无果。于是,他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蹊跷——
8天不凝固
疑水泥混凝土有问题
2020年12月 30日,遂溪县消委会接到村民肖先生的投诉称,其在2020年12月7日向湛江市某某混凝土公司购买9立方米的水泥混凝土用来浇筑首层楼面,时过8天,楼面的水泥还是未能正常凝固。村民肖先生坚持认为所购水泥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才导致使用过程中无法凝结,还导致了自己建房的进度延误。要求湛江市某某混凝土公司全部拆除楼面的水泥混凝土,重新浇灌达标合格的水泥混凝土,赔偿自己货款及施工费共计2-3万元。村民肖先生与湛江市某某混凝土公司多次沟通无果,未得到有效反馈。村民肖先生决定向市消委会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年1月4日,遂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来到了施工现场。因为部分混凝土不凝固,建筑队工人只好停工。“混凝土都是按照规定比例混合搅拌的,我干了20多年的建筑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对于出现的部分混凝土不凝固,我也怀疑是水泥质量出现问题。”为村民肖先生盖房子的建筑队负责人卢先生说。
据了解,村民肖先生拆掉原有的老旧房子,打算盖一栋三层楼,该层楼的楼面面积约有120平方米。工作人员发现整个楼面灌注的水泥混凝土仍然有一部分不凝固,用砖头或者棍子敲打几下,就会一块一块地往下掉,拿手轻轻一掰,混凝土就能捏碎了。湛江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仍然坚持水泥混凝土不存在有任何质量问题,态度非常强硬。肖先生摇着头跟工作人员说:“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混凝土就会凝固。幸亏是浇灌第一层楼面,要是盖到第三层楼顶的话,用这样的混凝土可就惨了!”
调查——
水泥质量不达标
厂方赔偿两万多元
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先做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双方表示同意。2021年1月7日,遂溪县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进行水泥混凝土抽样检测,作出《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肖某家购买的C30水泥,强度推定値仅为12MPa,仅为规定的30MPa的40%,水泥质量严重不达标。
2021年1月12月,经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和沟通,村民肖先生、湛江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均认可检测报告,承认村民肖先生购买的水泥混凝土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愿意赔偿村民肖先生的有关损失。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湛江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赔偿村民肖先生水泥混凝土货款及误工损失共计21680元,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提醒——
商品质量有问题
及时与商家沟通
遂溪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与经营者等进行沟通,以便早日找到原因,尽快解决问题,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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