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拉出《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格式》理论知识,其中明确规定: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全称。不过,我们在日常公众中,普遍可以看到公文落款有的是企事业单位全称,有的是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其实,公文落款企事业单位全称与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差别比较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范围不同
落款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的,一般是内部行文;
落款企事业单位全称的,一般是对外行文,比如对上级的报告(请示)文件、对合作单位的工作联系函或公司法律文书等等;
比如企业在年末举行年终总结大会,通知落款一般是办公室,但如果发布企业某项管理制度或决议,这个就要用企事业单位全称。
2、传达行文内容不同
落款企事业单位全称的,传达的皆是直接行文,比如特别重要的决定、制度或人事任免等;
落款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传达的一般是日常、突发性工作任务或批转下级部门文件,比如内部阶段性工作通知、放假通知等。
3、效力不同
落款企事业单位的,传达的公文效力要大于落款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传达的。
比如落款企事业单位全称的,即便文件内容是该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拟写、文字把关及生成的,但该公文因为有了单位全称落款,而更加权威性、有效性,可以理解为“此事已板上钉钉 务必执行”。
此外,牵扯到法律层面上的文书,最大可能使用企事业单位全称落款,这样,在效能方面才具备正式文书的法定效用。
以上,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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