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期】林巧薇:元朝道教管理
首先,元世祖对道教事务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元世祖统一江南之前,全真掌教张志仙最早受封“掌管诸路道教所”或“管领诸路道教事”的职衔。该职位由元世祖设立并延续到元末,由历任全真掌教担任。
至元十三年(1276),龙虎山道士张留孙随三十六代天师张宗演觐见元世祖。受到了元世祖的赏识和重用。至元十五年五月,元世祖首先任命张留孙担任“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同年九月,元世祖又命张留孙“管领江北、淮东、淮西、荆襄等路新附州城道众”。同年闰十一月,元世祖授张留孙“玄教宗师”称号。至元二十五年七月,元世祖革去张留孙“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一职,而另加张留孙“玄教宗师、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都提点同集贤院商议道教事”。从至元十五年到至元二十五年,天师张宗演主管江南道教事务,张留孙则作为张天师的助手担任“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一职。元世祖在收复淮东淮西荆襄等地后,没有任用张天师或全真掌教进行管辖,而是启用了道士张留孙总摄江淮荆襄等路道教事。此后继任的玄教宗师吴全节、夏文泳等人皆总摄江淮荆襄等处道教都提点。玄教是在元朝皇室的扶植中逐渐兴起的正一道道派,直至元末,玄教大宗师一直掌控着江淮荆襄等地区的道教事务。
元世祖灭宋以后,并未将新得南宋疆域的道教事务交与全真道统辖,而是在至元十五年以地域为界限重新划出三个道教事务管理区域,即以全真道掌教主管北方诸路道教事,玄教大宗师管领江北、淮东、淮西、荆襄道教事,张天师主管江南诸路道教事。可以看到,元朝统一江南以后, 元世祖没有让全真道获得对南方道教的管辖权,而是采取了扶植南方道教借以钳制全真道的策略。元世祖也没有让张天师获得全面控制南方道教的权力,而是启用龙虎山道士张留孙,也为张留孙及其本宗门下势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元世祖在疆域内重新划出三个道教事务管理区域之后,对道教的管理再次作出重要的调整。至元二十二年,元朝开始在中央政府设立集贤院,将对全国各道派的管理统摄于集贤院之中。与唐宋时期相比,元朝集贤院的机构职能更多,国子监事宜、召集贤良、管理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务皆归其管辖。在管理道教事务方面,集贤院设有“同知集贤院道教事”一职。该职主要由朝廷选取道派掌门担任,为集贤院提供如何进行道教事务管理的咨询和建议,参与朝廷对整个道教的管理工作。随着集贤院的设立,之前各个道派所拥有的宗教自治权,尤其是全真道曾在成吉思汗时期获得的部分宗教管理权逐渐消减并被收归朝廷。
原文链接:“因其俗而柔其人”与元朝道教管理
一、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首先,优化政府对科技资源组织和配置方式,更好地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研究兴趣转向现实产业需求。其次,进一步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组建更多高质量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最后,打造更多高水平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让“养在深闺”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走出校门、走出实验室、走出科研机构,成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利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企业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创新。通过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激励形式,有效激活、释放企业创新人员创新动力和活力。
三、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要从国家战略需求出发,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进行持续性攻关。要强化基础研究系统部署,完善学科设置,加强对关键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超前部署,强化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全国技术交易信息发布机制,依法推动技术交易、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引入风险投资方,运用市场的力量强化中试环节,加强同企业技术和产品的对接,促进更多原始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原文链接:国家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的路径研究
“教”作为一个持续的过程体现了从圣人之教到自我修养的落实,更可以指向内在于自身的天理人性的实现并达致超越日常性的生命境界。延伸开去,不同“宗”传的“教”理可以指向不同形式的自我修养的实践,也可以指向不同的超越性境界。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传统信仰结构中的“三教”,其内涵是基于不同的对人性与世界之理解、指向不同超越境界的教化体系,既包含着规范性和知识性的理,也指向日常性和切身性的行。“教”不仅仅是观念和论理,更是日常生活中的习俗、祭祀和礼仪体系。观念为日常生活和精神实践提供了规范和意义,与此相对,日常生活中的行动展开并落实了观念,使得“宗”传在代际之间得以延续。更为重要的是,不同“宗”传的“教”化一方面指向一种共同的社会规范和伦理秩序,另一方面为个体的智识和修养提供了互不冲突的多元选择。
原文链接:宗传与教化:中国传统中的“宗教”及其理论价值
屋顶光伏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政府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基于此,笔者以为,有关方面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些大企业的优势在于资本、融资、信誉等,但也存在体量大、反应速度慢,人力成本、项目开发、管理成本相对偏高等实际问题。屋顶光伏分布广、站点多,管理困难、运维难度大,需要服务好、反应快的企业。在这方面,大企业资本、技术实力雄厚,但也有管理成本较高等不足。因此,各类企业充分竞争,有助于形成互补共生和谐发展的关系。
其次,充分激发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积极性。一方面,通过理顺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技术、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屋顶光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要借助整合理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公共政策,不失时机大力倡导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
再次,积极探索各种可行开发模式。要正确认识屋顶光伏开发的复杂性,因地制宜,着力探索多样化的开发模式,避免“一刀切”。在市场比较成熟的地区,不应采用“一企包一县”的模式,而应提出市场化、竞争化的方案,允许多个企业参与进来,让用户自主选择。
原文链接:推进屋顶光伏开发切忌大呼隆
首先,要建立与农业产业链现代化相匹配的农户合作经营制度,发育大型农户专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的工作机制,可以过滤掉大量冗余信息,产生调控农业产业链的关键性参数。
其次,要正确引导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节点的分布,解决价值重心过高问题。农业发达国家的市镇布局均衡程度比较高,例如像荷兰,约每一百平方公里发展一座市镇;农业比重较大的地区,市镇布局可以适当稀疏一点,例如像美国,约每260平方公里发展一座市镇。适应这个要求,我国应该支持农业产业链上的企业到市镇投资。
第三,支持农户要就地、就近兼业,增加农户的有效工作日。可否根据一个企业拥有的吸收农户兼业的岗位多少,实行税收优惠?特别是能不能针对农民合作社给农户提供兼业机会的能力,确定国家对合作社经营实行税收优惠的依据?我以为这些政策有出台的必要。
第四,采取综合措施,增加市镇人口规模,促进市镇高质量发展。包括学校、医院及其他文化体育机构的设立,都应该适应现有城市建设标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应该具体化为市镇对其辐射范围的农户提供高质量服务,达成市镇高质量服务农户的“可及性”目标。
原文链接:提高农业产业链效率需要多方面政策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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