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讯,网上购买的1.1万余份酒店团购券被冻结,蒋某等4名消费者分别将去哪儿网和酒店经营者诉至法院被驳回。败诉后,蒋某等人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今天上午,此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去哪儿网
据蒋某等人称,2014年11月,去哪儿网发布团购消息,团购商品为无锡“7天连锁酒店中央车站店传统双人房入住1晚”,折扣为0.9折,团购价格为18元,4人便购买了1.1万余份团购券。
不久后,去哪儿网单方冻结了全部团购劵,且未经4人同意单方退款。于是,蒋某等4名消费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去哪儿网与酒店继续按照网站发布的团购信息履行事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以18元的团购券购得服务,将造成合同双方给付与服务的严重不对等,这种不对等有违公平原则。于是,驳回蒋某等人的诉讼请求。蒋某等人不服遂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之一去哪儿网,在庭上表示,当天网站发现价格标注错误,就将产品下架。对部分已经购买的消费者,让他们继续入住。“但我们查询上诉人的时,发现他们有作弊的嫌疑,就将团购券冻结并退款。”
为何认为上诉人与酒店之间串通作弊? “他们均是购买当天新注册的用户,购买团购券的时间段也是相同的,而且他们上网的IP地址都是酒店的IP地址。” 其代理人称。由于标错价格(成本价为109元),这部分差额损失不得不由网站来承担。
对此,蒋某等人极力否认,称他们都是做小生意的。“当时觉得便宜就买了,没考虑那么多。”
去哪儿网认为,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请求法院驳回蒋某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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