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我国具有数据规模和数据应用优势,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正确理解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实属必要。
为什么数据能够成为新型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生产要素反映着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新世纪以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数据的规模爆发式增长,不仅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凸显,而且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
数据就是对客观世界状态变化的数字化记录。我们对数据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单纯认为数据是“信息资源”,将其看作是静态的数据库,到逐步认识“大数据”的重要价值,认为其具有海量规模、多样化数据结构、高速增长等特征以及高度经济价值,再到将数据看作是一种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的新型生产要素。在实践中,人们也从多个层面去界定数据及其类型。根据数据主体,可将数据划分为个人数据、企业数据、政府数据等;根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可将数据划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等;根据数据资源管理,可将数据划分为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混合数据等。
各类生产要素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各自的特征。不同要素的流动性差别较大,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存在显著差异,不同要素的交易市场及交易方式也不同。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表现出一系列特征:具有非稀缺性,数据海量且能够重复使用;具有较强流动性,数据要素的流动速度更快、程度更深、领域更广;具有非排他性,可以在一定范围按照一定权限重复使用。但也要看到,目前对数据要素的使用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数据的所有权和用益权还难以确定,数据价值通常难以评估,数据资源日益集中但相关数据控制权问题尚未解决,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也有待健全。
总的来看,数据要素仍处于快速演进过程之中,需要从技术、市场和制度等多方面不断完善,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将数据要素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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