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假借帮女朋友查询银行征信之机,杨某在偷偷获取了她的手机及支付宝密码后,竟在网贷平台上以女方的名义申请了近4万元贷款。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盗窃案。
2019年1月,恰巧陆某需要用手机查询银行征信,杨某便假装好心,以帮忙查询的名义,获取了陆某的手机及支付宝密码等信息。而后,杨某又以需要验证为由,让陆某配合进行人脸识别。毫无防备意识的陆某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男朋友竟秘密通过她的支付宝账号在“招联好期贷”“网商贷”平台上申请贷款,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贷款共计39000元转入杨某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最终,湖里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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